政府办文书科
2023-09-26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长海县2023年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措施资金使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海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海县2023年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
督查激励措施资金使用方案
为有效推动我县渔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立农村现代市场体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和《老虎机游戏_最新老虎机@: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明确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资金使用用途,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背景
2023年,长海县获国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称号,国家将给予2000万元的激励资金支持。为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激励作用,补短板、强弱项,促进乡村振兴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县决定实施四个项目,进一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人居环境。
二、总体思路
目前,制约我县渔业产业发展的主要瓶颈是水产品销售难,海鲜包括海珍品卖出白菜价,产品品质与销售价格信息比例失衡,养殖业户收入被拉低。同时,我县养殖海域广阔,但因管理人员较少,形成不了有效管护,致使偷盗养殖产品、无序生产等乱象时有发生。实施网络营销中心、智慧渔业两个项目,能够有效地解决产品销售难,对全县养殖海域实现有效管控,保护养殖业户的合法权益。在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方面,基于长海县海产品养殖业进行多向度融合、多业态融合、多利益主体融合,尤其结合长海地域资源与旅游休闲业、文化产业等进行高度融合,高效利用、盘活现有各类存量资源。
在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面,全县已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人居环境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但缺少示范引领,治理水平还在较低水平徘徊,与先进地区相比较还有较大差距。同时,较大的海水养殖产业规模又给陆域环境带来了严重的污染,养殖物资乱堆乱放,未经处理发酵后气味难闻、蚊蝇乱飞,破坏了海岛的生态环境,制约了美丽乡村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排位争先激励项目,旨在破解目前全县人居环境方面存在的难题,打造标杆和典范,为全县的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示范引路,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行动向纵深发展,促进此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网络营销中心项目。以长海县得天独厚的海产品地理产区优势为基础,不断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发展。通过打击假冒长海海鲜产品,维护地理标识,产品线上线下运营推广,建立长海县网络营销中心,充分发挥我县特色产品优势,实施农产品商品化升级转型、特色产品全网营销战略,带动增收致富,推动全县电商产业进一步发展。
(二)智慧渔业项目。将进一步打破海域使用、渔业养殖、渔船监管、防灾减灾、综合执法、应急救援等传统管理信息之间的界限,在初步实现近岸海域可视、可探测,具备海上越界分析报警、渔船图像智能分类识别、渔船违规行为分析报警等智能化功能的基础之上,将继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近岸海域视频监控网、海洋环境监测网和海上目标探测网络建设,除了完成对已建视频监控系统的整合,继续在部分岸线和海岛新建高点监控、雷达、AIS以及无人机等设备,实现长海近岸海域24小时无死角视频监控、进一步提升远岸海域雷达、AIS、无人机监测、探测、预警的能力。
(三)三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改造提升现有物流园区的空间环境并重新激活利用,将海产品销售、生产展示与室外餐饮体验、儿童娱乐活动等相结合,同时开发利用濒临的海滨浴场,打造出网红场所,实现渔业与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的高度融合,形成新范式,打造新基地。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项目。按照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理念,规划乡村建设,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实施长海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项目,根据年底排名拟创建示范村10个,并对其进行资金激励,引导资源要素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聚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设具有长海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三、项目目标
通过网络营销中心和智慧渔业项目,加快提升智慧渔业装备水平,实现精准管理,科学施策,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拓宽水产品销售渠道,打造“长海”品牌海鲜,为长海县渔业高质量发展助力。通过三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加快解决长海渔业产业附加值过低,延伸渔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提升,推进农村产业横向融合,催生农业农村新业态。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项目,引导资源要素向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示范村聚集,建设具有长海特色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四、资金来源与分配方案
中央财政资金2000万元。其中,用于:网络营销中心项目600万元、智慧渔业项目600万元、三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5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项目300万元。
五、建设内容及资金使用预算
(一)长海县网络营销中心项目
1.主要建设内容:拟建设集办公、展示、仓储、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网络营销中心,包括办公区、直播中心、仓储中心、物流中心、品鉴中心、体验中心等模块,以网络主流平台为基础,拓展多元化的网络销售渠道,建立完善的营销中心管理体系,拓宽长海海鲜销售渠道,增强网络销售的运营能力和品牌推广力度。
具体硬件建设内容:
(1)对直播中心进行空间改造,包括空间软装设计实施、专业声场处理、直播场景设计及实施。
(2)直播间硬件采购。
(3)物流中心设施采购,包括物流配送储管理系统、监控及其他设备。
(4)展示仓储中心建设,包括云仓储管理系统、保鲜冷库建设、冷冻冷库建设和常温仓储建设。
(5)品鉴中心建设。
(6)直播基地休闲体验环境治理工程。
2.投资总额:600万元
3.实施主体:大连恒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大长山岛镇
5.建设时限:2023年底完成
(二)长海县智慧渔业项目
1.主要建设内容:实施智慧渔业设施设备购置和建设,新建设3个综合监控站、15处观察站,购置3套雷达设备、3套AIS接收设备、18套热成像云台摄像机、1整套无人机,其中在每个综合监控站上部署雷达、AIS基站、云台摄像机等多重设备,并进行相关配套工程的实施。
具体硬件建设内容:
(1)雷达。依托与长海县海洋生态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的獐子岛监控站、乌蟒岛综合监控站、海洋岛监控站建设,继续在广鹿岛、大长山、小长山布设综合监控站,监控站分别部署一台X波段岸基雷达,部署雷达塔高度建议20米以上。雷达的部署,需要考虑附近的信号是否会产生同频干扰,需要携带场强仪到预选雷达站点进行测试,如果有干扰,可以对雷达发射功率进行定制调整,从而避免干扰。
(2)AIS收信机。依托与长海县海洋生态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的獐子岛监控站、乌蟒岛综合监控站、海洋岛监控站建设,继续在广鹿岛、大长山、小长山布设综合监控站,监控站布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收信机),通过实时接收水上船只播报的静态数据(如MMSI号、名称、尺寸、载重等)和动态数据(如船舶的经纬度、速度、导航精度等信息和航行状态等),按照标准的NEMA0183格式输出数据。实现水域船舶监视、告警及交通管制等领域,还可以通过为雷达提供目标指示、与雷达探测的目标进行关联比对分析等实现雷达标校的功能。
(3)前端采集设备。在长海县海洋生态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前端采集设备数量的不足,针对重点监控区域加设热成像云台摄像机,包含近距离热成像双光谱云台9台;中近距离热成像双光谱云台3台;中远距离热成像双光谱云台4台;超远距离热成像双光谱云台2台。
(4)无人机。根据长海县岛屿众多、海岸线绵长、海域广阔的独特特点以及未来对海域防控监测的需求,在本次项目中考量设计了一整套沿海港口防控指挥监测方案,再购置一台固定翼垂直起降无人机(包含机库),同时与前期购买的多旋翼无人机与固定翼长航时无人机相互配合,完成对近海港口、海域沿岸、陆地、山体、森林、远海海域全方位立体化的监测防控。
2.投资总额:600万元
3.实施主体:长海县海洋发展局
4.建设地点:大长山岛镇
5.建设时限:2023年底完成
(三)三次产业融合示范项目
1.主要建设内容:规划利用现有滨海区域(现物流园南侧),打造亲水空间和网红栈桥;全面更新改造现有物流园室外空间环境,形成儿童海洋生物见学游乐区、水产品展示销售区、晾晒鱼干工作展示区、餐饮体验区、水岸垂钓休闲区,充分形成三产融合,形成新的示范基地。
具体建设内容:
(1)对物流园区空间环境治理改造更新,包括:120米网红景观墙、儿童海洋生物见学游乐区的地面与基础设施治理改造、餐饮体验与海鲜市场的地面与基础设施治理改造。
(2)对现有废弃池塘的治理改造更新,包括:驳岸拓宽工程、水池清淤及改造工程
(3)海边休闲区建设,包括:出挑平台及休闲服务设施建设、3座网红栈桥建设
2.投资总额:500万元
3.实施主体:大连恒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大长山岛镇
5.建设时限:2023年底完成
(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项目
根据《长海县农村环境净化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对全县26个涉农行政村(社区)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评分,考核内容包括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效果、设施建设、日常管护、农民主体、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统筹推进、工作成效等8方面40项内容,根据年底排名优先创建10个示范村,分别予以30万元资金奖励。
1.项目内容。按照《长海县2023年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深入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清理农村积存垃圾,实施垃圾分类减量收集,实现垃圾及时转运处理,整治农村黑臭水体,回收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开展沙滩环境整治,全面开展养殖污染治理,全面开展渔港环境治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2.实施主体:长海县农业农村局
3.投资总额:300万元
4.实施时限:2023年底完成
六、资金使用流程
由相关企业、机构、属地政府向县乡村振兴部门提出申请,由县乡村振兴部门委托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海洋发展局等相关单位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审定合格后,由县乡村振兴部门统一汇总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定通过后由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海县农业农村局)实施项目政策。在项目申报、评审、批复各环节,严格落实公告公示要求,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严格按照中央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资金,不得将资金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单位基本支出、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购置支出、修建楼堂馆所、发放各种工资奖金津贴和福利性补助、防止返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偿还债务本息(不含对纳入“十三五”规划的易地搬迁贷款给子贴息和对调整规范易地搬迁融资方式后发行的地方政府般债券按规定子以补助)和垫资等。
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有稳定、固定资金渠道的综合保障措施,教育、卫生、养老服务、文化等有相应资金渠道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按原资金渠道予以支持保障。
八、奖励资金使用方式、监管和绩效评价
1.重点支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激励项目建设。要因地制宜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实施项目建设,具备条件的可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带动群众就地就业。允许各地在科学规划、统筹谋划的基础上,采取分领域推进的方式,解决符合资金用途的一两项突出短板,看准一件抓一件;或者统筹相关领域资金,集中连片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确保建一个成一个。利用中央衔接资金支持的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要根据发展水平、发展阶段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杜绝形象工程。
2.县财政局根据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拨付意见进行拨付。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财政局按资金管理办法将资金分批拨付项目单位。
1.按照“谁申报项目、谁确定项目、谁核实项目、谁使用资金、谁负责资金管理的主体责任”的原则,明确项目主体责任。
2.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将资金分批拨付到项目单位。
3.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国家2023年促进乡村产业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乡村振兴重点激励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编制奖补资金使用方案。
4.县乡村振兴部门根据项目资金使用方案,建立项目库,组织项目申报、项目论证、项目批复、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审计等。
制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方法,对资金使用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包括项目资金情况、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绩效情况。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打分,大于或等于90分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项目实施、项目验收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切实保障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
九、保障措施
为加快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项目建设,在长海县委统一领导下,本着精干、务实、高效原则,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激励项目工作,指导和推进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和管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发展各项方针、政策,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发展重大问题,制定完善促进项目发展政策措施。统一安排项目建设专项配套资金和整合各类项目资金,发挥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作用。做好项目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高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以及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等,推动项目整体建设。
(二)加强资金管理
加快支出进度,财政部门收到上级补助的衔接资金后,要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协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做好资金测算分配和下达工作。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本级使用的资金分解到具体项目,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财政部门根据实施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拨付。不得为了抬高支出进度“以拨代支”。规范资金使用,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并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使用管理。
健全协调统一的监督机制,探索建立专业单位监理、管理部门监管、群众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实行动态跟踪评价管理,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专项监测,及时发现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适时进行调控或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完善,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达到规划指导性和实施性的有机融合,发挥规划的引导、规范和监督职能。
附件:长海县2023年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措施
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
附件
长海县2023年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
激励措施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激励资金(以下简称激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长海县2023年落实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督查激励措施资金使用方案》和预算资金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激励资金包括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的2000万元,绩效评价是指对激励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性考核与评价。
第三条 激励资金绩效评价的目标是突出创建成效,强化监督管理,保证资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 激励资金绩效评价遵循以下原则
(一)聚焦经济发展、突出创建成效;
(二)科学规范、公正公开;
(三)分类分级、权责统一;
(四)强化监督、适当奖励。
第五条 激励资金绩效评价的依据
(一)党中央、国务院老虎机游戏_最新老虎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方针政策、老虎机游戏_最新老虎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省委省政府老虎机游戏_最新老虎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部署要求;
(三)中央和省级财政、乡村振兴、发展改革、民族与宗教、民政、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以下统称相关部门)制定印发的衔接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项目管理等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
(四)统计部门公布的有关统计数据,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提供的有关数据,相关部门有关资金管理的资料,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等数据;
(五)各区市县上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情况总结;
(六)下达资金的文件及相关资料;
(七)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和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衔接资金检查资料;
(八)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 激励资金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资金情况、项目组织情况、项目绩效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绩效评价指标依据评价内容设定:
(一)项目资金情况。主要评价项目资金使用是否与计划相符,是否合规、合法;项目承担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二)项目组织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实施过程是否合理、合规及项目验收情况,项目管理制度、机构体系是否全面完整,以及制度实施情况。
(三)项目绩效情况。主要评价项目完成是否及时、项目验收是否合格及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等效益情况。资金绩效评价的指标内容和计分方法保持总体稳定。
笫七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或专家共同对衔接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八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当年完成并验收合格的衔接资金支持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于12月31日前,将本年度衔接资金的绩效评价材料,连同创建计划执行情况的总结材料,报至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备案。
第九条 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衔接资金支持项目的绩效评价依据所设定的指标逐项计分后确定总得分。根据得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大于或等于90分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十条 各责任单位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时总结经验,认真改进不足,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
激励资金绩效评价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说明 | 得分 |
项目资金 情况 (35分) | 资金使用情况 | 支出相符性 | 10 | 实际与计划是否相符 | |
支出合法合规性 | 10 | 是否符合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 |||
资金管理情况 | 制度健全性 | 5 | 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 ||
管理有效性 | 10 | 财务岗位配置,资金审批规范,财务信息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检查程序到位情况 | |||
项目组织情况(30分) | 项目实施 情况
| 实施方式 | 10 | 项目的具体实施方式、程序是否合理、合规 | |
验收情况 | 5 | 项目完成后是否验收 | |||
项目管理 情况
| 制度机构情况 | 5 | 项目管理制度、管理机构体系是否全面完整 | ||
管理水平 | 10 | 项目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和取得成效 | |||
项目绩效情况 (35分) | 项目实施 效率
| 项目完成进度情况 | 10 | 项目完成是否及时 | |
项目完成进度情况 | 10 | 项目验收是否合格 | |||
项目实施 效率 | 综合效益 分析 | 15 | 根据具体项目产生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综合评分 |